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》的通知 (发改环资〔2021〕642号)
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实现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,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,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、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,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、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具有重要意义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。为指导和推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》。规划范围包括全国(港澳台地区除外)所有城市、县城及建制镇。规划实施期限:2021-2025 年。
一、现状形势
(一)发展基础
“十三五”时期,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
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,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,积极开展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,大力推行焚烧处理,进一步健全收运体系,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,处理结构明显优化,为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1.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00 多座,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/日,较2015 年增加51 万吨/日,新增处理能力完成了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.2%,全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。
2.垃圾处理结构明显优化。生活垃圾焚烧比例明显增加,原生垃圾填埋占比大幅降低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254 座,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500 座,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 万吨/日。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%,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。
3.存量垃圾治理及处理设施改造取得积极进展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工作加速推进,非正规堆放点消除、饱和填埋场封场整治、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改造、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,绝大多数地区已消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,存量设施处理水平显著提升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专项整治成效显著,2020 年全国垃圾焚烧厂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氯化氢排放日均值达标率为100%。
4.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。46 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、示范引导,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.6%,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系统,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经验。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约50 万吨/日,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,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较大提升。
(二)存在问题
当前,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还存在处理能力不足、区域发展不平衡、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、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。
1.现有收运和处理设施体系难以满足分类要求。一是分类收运设施存在突出短板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城镇化水平仍处于快速提升阶段,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将快速推进,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,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有较大增长,原有收运设施已无法满足需要。目前除46 个重点城市外,大多数地级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有待建立。二是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仍有较大缺口,全国约50%的城市(含地级市和县级市)尚未建成焚烧设施,大多数县城焚烧处理能力有较大缺口。三是资源化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。目前我国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比重依然较大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企业“小、散、乱”和回收利用水平低的情况仍普遍存在,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50%,有较大提升空间。四是厨余垃圾分类和处理渠道不畅。厨余垃圾分类效果不佳,处理后的肥料消纳途径存在障碍,设施稳定运行难、处理成本高。
2.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旧突出。一是中西部地区无害化处理能力依旧不足,西部及东北部分地区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30%,远低于“十三五”相关规划提出的70%目标要求。二是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度不一,东部地区总体上进展相对较快,重点城市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,中西部地区除重点城市外多数处于前期探索阶段。三是中西部垃圾焚烧处理水平低于东部,东南沿海城市焚烧处理率超过60%,中西部地区焚烧处理率不到50%,特别是西部人口稀疏、位置偏远等特殊地区,受经济条件、人口数量、运输条件等限制,尚未探索出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成熟高效、经济适用的焚烧处理模式。
2.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旧突出。一是中西部地区无害化处理能力依旧不足,西部及东北部分地区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30%,远低于“十三五”相关规划提出的70%目标要求。二是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度不一,东部地区总体上进展相对较快,重点城市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,中西部地区除重点城市外多数处于前期探索阶段。三是中西部垃圾焚烧处理水平低于东部,东南沿海城市焚烧处理率超过60%,中西部地区焚烧处理率不到50%,特别是西部人口稀疏、位置偏远等特殊地区,受经济条件、人口数量、运输条件等限制,尚未探索出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成熟高效、经济适用的焚烧处理模式。
3.存量填埋设施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。垃圾填埋设施环境问题日益显现,一些填埋场环保、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,大部分填埋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,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。特别是渗滤液处理不达标、防渗系统薄弱、日常作业不规范等环境隐患突出,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。一些填埋设施库容渐满、服务年限陆续到期,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成为推进封场整治的主要制约因素。